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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9年部分内涵建设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1日 14:11      文章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9年部分内涵建设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在绍高校:

根据《绍兴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等项目过程管理的通知》(绍市教高〔2011〕147号)精神,现将部分内涵建设项目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6年立项的精品课程,2017年立项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课题、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重点教材等,及此前立项尚未结题的项目

二、结题评审

1.结题评审工作由各高校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原则上要求评审专家不少于5位,其中校外同行专家至少2人。

2.用作结题的公开发表的论文,其作者单位须为学校名称;论文须标注项目(课题)来源。

三、结题材料及要求

1.须提供研究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绍兴市高等教育内涵建设项目结题评审表》(附件1),由各高校教务处存档。

2.各高校教务处统一填写《绍兴市高等教育内涵建设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2)于1130日前将纸质稿(加盖学校公章)、电子稿交至市教育局高教处。

3.各高校督促之前尚未如期结题(含延期、整改、暂缓等)的项目,尽快完成结题工作。原则上每个项目只允许出现一次未能按期结题的情况。

3.若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结题者,请提出书面说明,并由各高校教务处统一填写《绍兴市高等教育内涵建设项目未如期结题汇总表》(附件3)于11月30日前将纸质稿(加盖学校公章)、电子稿交至市教育局高教处。

4.联系人:任怡,联系电话:85200217,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5895-341(请采用邮政EMS寄送,快递无法接收),电子邮箱:409132139@qq.com

附件:1.绍兴市高等教育内涵建设项目结题评审表

2.绍兴市高等教育内涵建设项目结题汇总表

3.绍兴市高等教育内涵建设项目未如期结题汇总表

绍兴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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