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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6月10日,关于报送 “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8日 10:29      文章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关于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2021〕12号)要求,现将“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题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报送材料的要求

1、重点课题需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等值公开发表成果),填写结题报告书(附件1),并标注获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资助(未注明者,不能作为课题的研究成果,一律不予验收结项)。一般课题需提供结题报告书和课题研究报告。验收分合格、不合格两档。

2、重点课题验收通过,学会将给予每个课题3000元经费资助,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出具税务发票,凭发票学会将经费直接转账给所在单位,由单位负责经费报销等相关事宜。

3、未能按进度完成的项目,需填写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3),结题延期申请最多一年。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取消。

4、2020年度立项课题延期结题的,本次一并结题验收,如果仍然没有完成的,则按规定撤销课题。

5、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将课题研究报告电子版(WORD版)、结题报告书(加盖公章pdf版)、公开发表论文扫描件以及汇总表发舒小云QQ邮箱,同时将纸质材料报送至行政中心208。

二、截止日期

2021年6月10日。

三、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人:舒小云; 电话:88296329 邮箱:1042773514@qq.com

省高教学会课题结题联系人:郑海霞;电话:17705817753

重点课题发票事宜联系人:缪健美;电话:0571-88008533;

学会电子邮箱:zjgjxh2019@163.com


附件1: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课题结题报告书

附件2: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课题结题验收结论汇总表

附件3: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


  • 附件【结题附件.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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