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为做好2019年度财务决算和提高财政资金执行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截止时间:
根据各项业务支出财政到账时限的不同,报销截止时间如下:
1、12月份零星酬金交单:按正常截止时间(12月6日)。
2、横向经费报销:即日起至12月13日(星期五),12月25日-12月27日。
3、公务卡、批量给学生打卡业务、其他经费报销:截止到12月18日(星期三)。
4、财政专项资金报销:截止到12月20日(星期五)下午16点。
请务必准确填写收款单位(个人)信息,信息有误将直接导致财政退票或废票,无法正常支付。
二、 12月 24日财政关闭国库支付系统,即日起为年终结账和年终决算时间,除横向经费报销外不办理对外报销等业务。明年初恢复报销具体时间待财政国库支付系统开启后定,具体以通知为准。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12月18日前须办理完毕的事项。
1、各单位备用金、单位及个人的暂借款归还、核销;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归还或核销的,须书面说明原因,并限定归还、核销时间;
2、11月30日(含)前取得的当年票据(发票)的报销、冲帐等,跨年度不予报销(特殊业务除外),12月1日(含)后取得的票据可在2020年5月底前报销(12月份发生的差旅费可在2020年3月底前报销);
3、校内部门间经费结算、转账及基建、维修工程款结算等;
4、预开收据(发票)款项的收回,个别无法及时收回款项的,须书面说明原因,并限定款项收回时间。
(二)为按时编制2019年度决算报表,请相关单位于2020年1月6日前提供如下资料,交计财处张明星老师(行政楼202办公室):
1、请人事组织处提供师资经费使用绩效、教职工人员基本信息及有关数据等;
2、请教务处提供教学专项经费(含财政专项)使用绩效及各类学生人数等;
3、请科研处提供科研经费使用绩效;
4、请校园建设处提供基建经费使用绩效;
5、请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提供固定资产数量、结构等;
6、请校园建设处和后勤保障处提供维修经费使用绩效。
请各知照。
计划财务处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