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
为落实并重申学校规章制度,保障教职工政治、业务学习时间,经学院院务会议研究,自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起,学院严格执行学校关于教师原则上不在周二下午安排教学任务的规定。
特殊情况需要安排在周二下午上课的,教师需填写审批表(见附件),报学院教学主管审核,教学副院长、学院党务负责人分别审批,有异议的经学院院务会议讨论决定。
未经审批同意的,学院对当事人教学工作不予承认并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家扬学院周二下午教师上课审批表》
家扬学院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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