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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关于组织申报浙江省科技厅2023年度“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第一批项目和科技合作领域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2日 16:57      文章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第一批项目的通知》和《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科技合作领域项目的通知》,我校组织开展2023年度“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校内申报起止时间和要求

1.申报的依托单位:浙江树人学院

2.上级主管单位:浙江树人学院(系统内申报请务必注意

3.项目申请人系统内提交8月10日—8月24日

4.需上交项目推荐汇总表、承诺书(见附件4)和申请书等材料,以上材料的电子稿和扫描件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至2993692698@qq.com邮箱,材料不合格不予受理。

5.校内评审8月25日—8月28日。

二、申报方式

方式一: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搜索“科技创新”,通过“立即办理”-“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在线”-“我要揭榜”点击进入。

方式二:手机“浙里办”APP,搜索“科技创新”,通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在线”-“我要揭榜”点击进入。

三、限额申报数和非限额情况

我校限额申报2项,其中科技合作领域项目不限项。

四、资格审查

二级学院对申请人和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初审,科研处和人事处对其进行复审。上报申请材料时附上由项目负责人和二级学院(签字盖章)共同签署的承诺书一份,项目组应承诺本次申报项目的主要研发内容未获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立项支持,承诺本次申报项目未在其他依托单位申报等内容,避免出现重复立项、重复支持的现象。承诺书详见通知后面的附件。二级学院应对上述材料进行初审,纸质材料不合格不予受理。

五、联系电话:

1.校内分管副处长、咨询人:潘华(微信或者QQ留言)

校内纸质材料报送联系人:朱小嫣(QQ留言或者QQ电话)

2.项目系统咨询:

项目中心:都康飞 0571-87051059、刘晨晓 0571-85214237

马钰婷 0571-81051634

技术支持:袁凯华 0571-85118011

3.业务咨询:

吕琼芳 0571-87054742(项目中心)

洪晨鸣 0571-87055837(合作处-国合)

王 力  0571-87054863(合作处-对口)

六、浙江省科技厅相关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第一批项目的通知》,网址链接http://gfybgad96f774cae5477eh5bxfwvopkb066wwo.fcab.zjsru.cwkeji.cn:8081/art/2022/7/29/art_1229225203_4959496.html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科技合作领域项目的通知》,网址链接http://gfybgad96f774cae5477eh5bxfwvopkb066wwo.fcab.zjsru.cwkeji.cn:8081/art/2022/7/29/art_1229225203_49594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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