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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校级教学改革项目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1日 09:43      文章来源:教务处      作者: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浙江树人大学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和项目协议书的规定,现2018年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具体要求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18年校教学改革项目、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见附件1)。

二、验收要求

请各项目负责人对照结题要求(附件2),做好结题总结工作,填写结题验收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的支撑材料。

三、验收方式

验收采取“教学单位验收与学校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教学单位组织结题初审(形式自定),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签署初审意见(注明“通过/不通过”),填写“XX学院教改项目评审结果汇总表”(附件4)并盖章,报学校教务处。教务处根据学院初审意见进行审查和验收,验收结果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最终确定验收结果后统一公示、发文。

请各教学单位严把验收关,对材料认真审核,将所有结题验收材料(附件3、附件4、支撑材料的纸质、电子版各一份,附件4需盖章)1126前提交教务处

联系人:聂慧先   联系电话:88299842(内线8842

附件

1.校立教改、课改项目一览表

2.校级教改、课改项目协议书

3校教改(课改)项目结题要求

4.校教改(课改)项目初审结果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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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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